6月11日

在C8系列PFOS、PFOA被全球广泛禁用限用后,制造业普遍选用自认毒性更低的C6、C4短链PFAS作为替代,如全氟己烷磺酸(PFHxS)、全氟己酸(PFHxA)、全氟丁烷磺酸(PFBS)等。但行业对这类新型替代PFAS缺乏深度认知,未开展系统性安全评估。同时,部分制造商逆向布局,研发生产毒性更高的长链PFAS产品并投放市场,催生行业乱象。近年来,全球PFAS管控持续收紧,国际、欧盟、国内新规密集落地,纺织行业PFAS合规门槛大幅提升。
国际公约:长短链PFAS全域清退,封堵替代漏洞
2022年6月10日,瑞士日内瓦国际化学品三大公约缔约方大会(BRS COPs)上,《斯德哥尔摩公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POPRC)确认,PFHxS与传统受限的PFOS/PFOA毒理学特性、环境危害高度相似,且同样具备远距离环境迁移能力,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不适合作为PFOS、PFOA的替代物质。为此,各缔约方达成一致,将PFHxS及其147个盐类及相关化合物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消除类),且不设置任何豁免条件,实现全域彻底淘汰。

《斯德哥尔摩公约》对PFAS的管制及加入时间
为杜绝行业向高毒长链PFAS逆向转型的乱象,2025年4月28日至5月9日召开的BRS COPs大会再度升级管控,审议通过修正案提案,将碳链上碳原子个数为9~21的长链全氟羧酸(C9–21全氟羧酸)及其盐类、相关化合物增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消除类)。新规明确禁止该类长链PFAS的生产、使用及进出口,彻底斩断高毒PFAS的应用后路,但暂时允许部分特定用途的豁免。
欧盟新规:精细化分层管控,锚定纺织出口合规
2021年8月4日,欧盟发布指令(EU)No2021/1297,完成REACH法规第66次修订,将原已经删除的第68项替换为碳链上碳原子个数为9~14的全氟羧酸(C9-14全氟羧酸),以及盐类和相关物质。该法规自2023年2月25日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当物品中C9-14全氟羧酸及其盐类总浓度≥25 ppb,或其相关物质总浓度≥260 ppb时,严禁生产及投放市场。
2024年9月19日,欧盟再度发布指令(EU)No2024/2462,完成REACH法规附件XVII第78次修订,新增第79项全氟已酸(PFHx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规定自2026年10月10日起,若部分产品的均质材料中PFHxA及其盐的总浓度≥25 ppb,或PFHxA相关物质的总浓度≥1000 ppb,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限制范围包括用于制作供公众服装使用的纺织品、皮革、毛皮和兽皮原料及相关配饰;对其他的供公众使用的纺织品、皮革、毛皮和兽皮的限制,自2027年10月10日起实施。但部分个人防护设备、建筑用纺织品不在限用之列。
两轮法规修订层层递进,覆盖长链、主流短链PFAS,充分体现欧盟全面淘汰全氟有机化合物的坚定态度,也为我国纺织出口企业划定了清晰的合规红线。
国内政策:接轨国际标准,筑牢行业合规底线
2022年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正式将PFOA、PFOS类物质列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明确全链条管控措施,涵盖源头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管控、废弃污染物安全处置、企业土壤环境管理等全流程监管。

2023年3月1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正式实施,管控范围进一步扩大,将PFOS、PFOA、PFHxS类物质全部纳入管控,明确规定所有纺织产品禁止使用上述三类物质,管控要求与国际社会基本同步。但将“保护工人免受危险液体造成的健康和安全风险影响的拒油拒水纺织品”列入禁用豁免的范围,但相关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确保生产过程合规。
下期我们将介绍“PFAS管控下的全球市场困境与对策”,敬请关注!
(来源:纺织导报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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